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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

在职博士进修班招生简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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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政法大学是我国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基地。学校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参与了国家所有的立法活动,为国家政法战线输送了优秀人才20余万人,在国内法学领域中具有突出的整体优势。

为全面贯彻十七大精神,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,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、掌握本专业系统全面的专门知识、具备较高的科研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,全面提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,我院特面向公、检、法、司及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举办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。

一、培养目标:

提高公、检、法、司、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制工作的领导干部的理论和学术水平,满足社会对高层法律专业人才的需要,提高在职人员法律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,培养具有独立创新意识,独立从事学术研究的法学高级人才。

二、招生对象:

省、地、市、县级公安、检察、审判等司法系统从事司法实务多年的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;
律师事务所主任或高级律师;

企事业单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高级管理研究人员;
硕士研究生毕业,具有硕士学位,或学士学位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者(工作表现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入学条件)。


三、专业、学制:

专业:民商法学、经济法学、诉讼法学、刑法学、宪法与行政法学等

学制:两年

四、教学方式

根据在职人员的具体情况,按照《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》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,开设课程与在校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基本相同,采用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的教学形式,在课程讲授中注重法学理论讲授与法律经典案例的结合。

五、项目特色:

1、接受国内一流的法学家、知名教授的悉心指导;

2、建立统一的学员档案,为学员搭建高层次的班级学员交流平台;

3、获得国内法学最高学府的权威证书,全面提升个人价值;

六、颁发证书:

1、学员完成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,修满学分后获得中国政法大学颁发的《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》,加盖中国政法大学钢印、红印及校长名章。

2、符合审查条件者,可申请在职博士学位。

七、收费标准:

1、学费: 39800 /人;

2、报名费、资格审查费:500/人;

3、教材费:2000/人。

八、报名时间及方式:

2009 12 6 日开始报名。学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两份,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进修班学员登记表一式三份(内附两寸免冠照片三张),经资格审查合格后,发放入学通知书。

九、报名地点:

地址:广东省省委党校大厦六楼A室(广州建设大马路三号)